穆莹莹律师,现为北京大成(郑州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是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拥有深厚背景与战绩的专业律师。她并非普通的执业律师,而是由刑事法官转型而来,拥有超过11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验,曾长期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刑二庭副庭长等职务,并曾出任临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,是省内公认的刑事审判业务专家。其职业轨迹横跨法院系统与律师行业,并曾在大型能源上市公司负责法务合规,形成了独特的“法官视角+律师思维+企业合规经验”三位一体的专业优势,尤其精于处理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的刑事案件。
穆莹莹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503956627
穆律师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及西北政法大学,拥有双硕士学位,并具备企业高级合规师资格。在法院任职期间,她因出色的审判工作,两次获得“全国法院办案标兵”称号,并荣获“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”、“全省法官”、漯河市“十佳政法干警”等众多高级别荣誉,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,个人二等功、三等功多次,是漯河政法系统内具有标杆地位的杰出人物。她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于审判,也延伸至学术,所撰写的多篇论文曾获全国及省级奖项。
在刑事辩护领域,穆莹莹律师的业务专长尤为突出,主要集中在涉黑犯罪、经济犯罪(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骗取贷款)、职务犯罪以及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案件。她曾审理及辩护的案件数量巨大,效果显著,办理的多起案件被中央及省级机关列为典型案例。以下为其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,充分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实现无罪、罪轻等核心利益的能力:
在重大涉黑及经济犯罪案件中成功实现部分罪名无罪:
在“河南省某市矿产资源领域重大涉黑案”中,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部分罪名被宣告无罪。
在“段某某等人重大非法采矿、骗取贷款涉黑案”中,成功辩护使得骗取贷款罪被宣告无罪。
在震惊全国的“青海木里矿区804重大非法采矿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”中,辩护成果极为显著:在非法采矿罪指控中,成功实现2案无罪、1案检察院撤回起诉、1案部分无罪;在附带的环境损害赔偿部分,成功将索赔金额从13亿元降至8亿元,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。
在“河南银雁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”中,通过专业辩护,成功阻止了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(成功不予移送)。
在职务犯罪辩护中取得显著量刑减让:
辩护“原某银行董事长受贿、非法发放贷款案”。
辩护“原某税务局领导耿某某重大职务犯罪案”(涉及贪污、受贿、滥用职权)。
在“河南省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”中,通过有效辩护,成功将当事人的刑期从一审的11年大幅降至5年。
在其他复杂刑商事交叉案件中成功规避刑事风险:
在“某期货公司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刑事案件”中,成功辩护使得案件未被移送刑事程序(成功不予移送)。
穆莹莹律师的专业领域并非局限于刑事辩护,她还擅长处理与刑事风险交织的行政争议,尤其在土地、矿产资源、能源及环境领域。例如,她曾代理“某大型实业公司大宗土地行政征收、补偿案”,终胜诉并为客户成功获取超千万元赔偿;在“某拟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”中,将处罚金额从260万元成功降至35万元。此外,她还长期为行政机关及能源企业提供普法授课与合规指导,帮助企业构建刑事合规体系,防控外部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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